关于开展全校二级网站、新媒体、校内宣传阵地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学校党委《哈尔滨金融学院新闻宣传及管理规定(修订稿)》(哈金院党〔2020〕12号)《哈尔滨金融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哈金院党〔2020〕11号)《哈尔滨金融学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办法(试行)》(哈金院党〔2023〕103号)文件精神,更好地规范全校二级网站、新媒体、校内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现开展全校二级网站、新媒体、校内宣传阵地及“三审三校”执行情况自检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检自查对象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管理的二级网站、专属板块、专题专栏等。
2.哈尔滨金融学院(包括外文及其缩写)、各二级单位(部门)以及团学组织的名义开通并经实名认证的各类新媒体,具体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管理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各类小视频应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上建立的新闻信息类传播平台。
3.校内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广播站、楼内宣传展示墙等宣传阵地。
二、自检自查内容
1.各类新闻信息及数据更新及时准确,无违规、违法、不实、不健康等内容,尤其杜绝政治方向错误、损害学校声誉、不利于稳定团结的信息内容存在。
2.完善二级网站和新媒体内各子栏目内容,杜绝僵尸网页和僵尸号,做到栏目无空白,各类链接真实有效,无含不健康、病毒等跳转链接及网页存在。
3.二级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三审三校”审批单是否齐备。
4.校内宣传阵地内容及时更新不陈旧,阵地载体不存在脏乱、损坏、掉色、无人监管等情况,
5.近六个月内无更新或计划不再使用的各类新媒体账号及网络社交群需进行注销。
6.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各类新媒体账号及网络社交群是否有注销或新增,根据变动情况填报《哈尔滨金融学院新媒体统计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新闻宣传及管理规定(修订稿)》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二级网站、新媒体、校内宣传阵地即日起启动全面自检自查,尤其是新闻信息需对照要求逐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后,填写附件《全校二级网站、新媒体、校内宣传阵地自检自查情况汇报表》《哈尔滨金融学院新媒体变更情况统计汇总表》,于4月19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电子版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PDF电子文件,报送至宣传统战部张勇处,联系电话:83147027,办公地点:综合楼521。
附件1:全校二级网站、新媒体、校内宣传阵地自检自查情况汇报表
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新媒体变更情况统计汇总表
宣传统战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