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生动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辉煌成就,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好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学院将组织师生参加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联合开展的以“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为主题的全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评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突出活动主题、强化公益传播、提升公民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展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时代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定、祥和、热烈的浓厚氛围。
二、作品内容
参评作品要突出“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主题,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龙江特色,朝显龙江精神,展示龙江形象,传承龙江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宣传加强诚信建设,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展示诚信、和谐、绿色、美丽、幸福的文明龙江。
三、作品分类
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广播类和平面设计类三个类别。
1.影视类作品。储存格式为MPEG或AVI,微视频、微动漫每条作品时长不超过60秒。微电影时长不超300秒。
2.广播类作品。每条广告时长不超过120秒。广播作品不设系列,随作品递交一份文案。
3.平面类作品。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
四、活动说明
1.请各单位(部门)于6月30日前将作品(电子版)报送到宣传统战部张勇处。
2.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首次参评,作品须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创作,符合大赛主题的公益广告作品,并遵守《广告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我国文化传统、公共道德,行业规范等要求。
3.参评作品避免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
4.参评作品不予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评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主办、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5.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学院、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6.参评报名者须将登记表内容填写齐全,没有可填“无”。
附件:2019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
宣传统战部
2019年5月28日